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票據及支付工具法
Negotiable Instruments and Payment Law 
開課學期
109-2 
授課對象
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邵慶平 
課號
LAW2087 
課程識別碼
A01 28140 
班次
02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萬2201 
備註
大學部商事法群組(4選2).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2LAW2087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作為支付工具的一種,票據在商事交易上具有一定的地位,票據法也因此成為傳統商事法中重要的一支。隨著各式新型支付工具的發展,票據法的學習,除了讓我們瞭解此一法規的理論與實務外,同時也可以讓我們承先啟後,對於其他支付工具有更進一步的認識。
本課程將以票據法為核心,兼及於其他重要支付工具的相關規範(民法、特別法及契約)。 

課程目標
1.了解有價證券的意義與功能。
2.熟悉票據法法條的規定與解釋。
3.從票據法規定思考其他支付工具的法制規範。 
課程要求
1.上課積極參與
2.課堂報告,由我將同學隨機分入各週次(視修課人數多寡,每週會分配約5-10名同學),分入各該週之每位同學須針對該週上課指定判決(或文獻閱讀材料),製作投影片,進行摘要說明。我會依投影片內容,選出一名同學於上課時進行報告。
3.期末報告,由同學自行分組(每組至多不超過5人),尋找近一年與本課程內容有關之實務事件(例如判決、法規、契約、時事…),撰寫5000字以內之報告。於本學期最後一次上課時,繳交紙本;另將電子檔於最後一次上課前上傳作業區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王志誠,票據法,元照(修訂八版,2020)。 
參考書目
曾世雄、曾陳明汝、曾宛如,票據法論,元照。
王文宇、林育廷,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,元照。
施文森,票據法論-兼析聯合國國際票據公約,三民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參與 
30% 
 
2. 
課堂報告 
30% 
 
3. 
期末報告 
4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5  課程說明 
第2週
3/4  有價證券概說 
第3週
3/11  匯款:銀行的地位與法律關係 
第4週
3/18  匯款:銀行的地位與法律關係 
第5週
3/25  票據: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 (第一、二組報告) 
第6週
4/1  停課一次(放假)
 
第7週
4/8  票據: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(第三、四組報告)
第3組:91上更(五)203
第4組:91上更(四)239 
第8週
4/15  票據: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(第五、六組報告)
第5組:98台簡上22
第6組:士林101簡上59 
第9週
4/22  停課一次(期中考週)
 
第10週
4/29  發票、背書(第七、八組報告)
王志誠,票據法,309-371頁
第7組:士林98簡上17(鮑虹蓁)
第8組:106台上456(朱冠榮) 
第11週
5/6  背書
(第九、十組報告)
王志誠,票據法,309-371頁
第9組:曾亭瑄
第10組:鄒偉達 
第12週
5/13  背書
王志誠,票據法,322-394頁
(第十一組、第十二組報告)
第11組:石永卉
第12組:呂姸錚 
第13週
5/20  空白授權票據與票據代理
(第十三、十四組報告) 
第14週
5/27  善意取得與對價抗辯
票據偽造、變造、塗銷、毀損;利益償還請求權
本票裁定制度
(第十五、十六組報告) 
第15週
6/3  票據遺失、票據時效
相關制度及規定:承兌、參加承兌、保證、到期日、付款、追索權 
第16週
6/10  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 
第17週
6/17  課程總結